1,可通過電話、郵件、社交媒體等方式聯系相應媒體或舉報機構。,對涉及個人隱私或安全的信息進行提醒,及時采取編碼或屏蔽措施。
2.如果認為涉案信息對當事人造成了不良影響或損害,可以向公安局、交通運輸部、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等相關部門舉報,要求其采取措施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