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拍賣行,即“法院拍賣行財產”,是由法院強制拍賣的房屋[2]。當債務人(業主)無法履行借款合同或清償債務時,債權人通過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拍賣債務人名下的房屋,以拍賣所得清償債權。在這個過程中被拍賣的房子就是拍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