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該說的秘密。
(2)不要問不該問的秘密。
(3)不要看不該看的秘密。
(4)不要帶不該帶的秘密。
(五)私人信件中不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記錄本上記錄秘密。
(七)不使用普通郵電傳遞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場所閱讀或談論秘密。
(九)未經許可不得復制、保存和銷毀秘密。
(十)擅自秘密載體探親或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