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不滿6個月的企業;
(2)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以下的工業企業;
(3)年營業收入200萬元以下的商業企業;
(4)年營業收入654.38+0萬元以下的其他企業。
除享受免稅收入和小型微利企業優惠外,享受其他稅收優惠的企業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無論是否符合上述條件,均須按規定出具鑒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