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稅服務範圍註釋》第二條第六款第三項規定,咨詢服務是指提供和策劃有關財政、稅收、法律、內部管理、企業經營和流程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或者建議的經營活動,企業發生的專項費用和R&D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
所謂專項經費,是指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機關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的用於特定目的或特定用途的經費。這類資金需要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