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公布後,考生如認為公布的高考成績與自己預估的成績有錯誤,可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區)招辦申請查分,填寫查分登記表,註明查詢科目。
再查壹遍
查分的內容包括:查分、漏評,評卷老師的寬嚴等其他問題不在查分之列。核對內容中發現的錯誤,無論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由省級招辦負責人和相關評卷點負責人予以認定和糾正。
處理
核對結果由省招辦核對後立即通知考生,由市、縣(區)招辦通知考生。如果分數確實有誤,考生繳納的考試費將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