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和騎二輪摩托車必須戴安全帽,嚴禁載人,輕便摩托車不準載人。
2、摩托車上路行駛必須申領號牌、懸掛號牌,並按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3、駕駛摩托車必須申領摩托車駕駛證,並及時更換。
4.不得駕駛無牌證和符合強制報廢標準的牌證的摩托車上路行駛;嚴禁三輪、四輪電動車進入城區禁行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