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容積率≤1.3、建築層數≤3層的商品房,可以不采用公證搖號排序的方式銷售。原政策規定“凡新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項目的住宅銷售(含現售),均應經公證機關公證。登記人數與當期預售房源數相比大於等於1的,實行公證搖號。也就是說,登記人數比當期預售房源數少1:1,不會實行公平搖號。
來源:金華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