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職稱評定分為五個等級,分別是主任護士、副主任護士、主管護士、護師、護士。初級護士是護士的職稱評定等級之壹,主管護士是中級職稱。
職責:
1.在護士長的領導和護士職稱以上人員的指導下工作。
2.嚴格執行各項護理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正確執行醫囑,準確及時完成各項護理工作,做好檢查和交接工作,防止缺陷事故的發生。
3.認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搶救和各種搶救物品、藥品的準備和儲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