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
第十四條任何個人和組織有權向網信、電信、公安等部門舉報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的,應當及時移送有權處理的部門。有關部門應當為舉報人的相關信息保密,保護其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