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每件收費120元。
法人和其他組織每件收取500元。
公證機構提供公證服務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當事人按照實際支出支付:公證過程中發生的委托鑒定、檢驗、評估、其他資料翻譯、翻譯校對、郵寄費用;當事人委托公證處外出辦證、調查時發生的差旅費;登記認證機構在為當事人提供代理登記、代理認證等服務過程中收取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