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如下:
1.職工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工作證明到公積金中心申請;
2、工作人員接受信息,並審核信息;
3.審核完成後,出具合格的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
4.出具異地公積金繳存證明,同時出具無貸款證明。
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應同時出具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委托出具存款證明的公證書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