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幼兒因休假、請假、轉學、休學、轉學等原因當月在園時間不足4天(含4天)的。,按當月授課費支付金額的80%退還;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的壹半(含壹半。天數取下來的,下同),按教育費繳費額的50%退還;當月法定工作日超過壹半不予退還;從下個月開始,妳沒有參加的那幾個月的費用應該全額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