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者有其屋計劃是香港政府的公共房屋計劃之壹。香港房管局建公屋,低價賣給低收入者,所以有所有權,可以繼承。內地居民繼承香港親屬遺產,委托香港律師辦理,出具委托書委托香港親友辦理,委托南洋商業銀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申請人提供內地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其與死者關系的公證文件,按照香港相關法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