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學前教育機構名稱變更申請(原件2份);
2.幼兒園董事會(理事會或園委會)同意變更幼兒園名稱的決議(原件:2份);
3.幼兒園原章程(驗原件)、修改後的幼兒園章程、學前教育機構章程變更登記表(原件:3份);
4.山東省學前教育機構註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民政部門出具的學前教育機構名稱批準書;
6.行政許可申請授權委托書(經辦人不是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的,須有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