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各公式計分,總分=職稱基本分+職級附加分+住房分配工齡+住房差額+獎勵分。分數越高,選房面積越大,選房優先。
崗位依據分為:校級幹部36名,博士生導師、副校級幹部34名,專職高職人員32名,副高職人員30名,科級幹部30名,副處級幹部28名,科級幹部、技術員、副處級幹部26名,高級工、初級工、辦事員、中級工、其他人員2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