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壹新生必須是在學籍信息管理系統註冊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2.隨行子女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簡稱父母,下同)在慈溪市居住,且父母至少有壹方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證。
3.隨遷子女父母在慈溪市(不含杭州灣新區、安東鎮、崇壽鎮,下同)持有房產,但戶籍未遷入我市的隨遷子女可憑父母的房產證申請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