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無法滿足采購需求的。
2.采購項目專業性、技術性或創新性強,需要與供應商進行深入的技術交流和討論。
3.采購項目涉及知識產權或保密性較高的產品或服務,需要與供應商進行談判。
4.采購項目數量、規模或復雜程度較大,需要與供應商進行深入的商務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