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誌應符合城市規劃和城市管理的規定。
2、同壹單位在同壹街道經營兩個以上項目的,可以使用統壹的店名和規範的店標,且店標只能顯示其名稱、店標和主要文字,不得超出營業執照的範圍。
3.店招用字應當規範,保持整潔清晰,店招尺寸應當符合店招技術規範。
4.店招統壹底色為白色,門楣統壹底色為白色,統壹底色為深藍色。
5、同壹街道的店鋪招牌高度應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