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的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國家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擬訂統計法規、統計改革和現代化建設規劃、國家統計調查計劃。
2.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3.監督檢查統計法規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