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可以向勞動仲裁局申請仲裁或者調解。
第二,如果對仲裁或調解的結果不服,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三,這種情況比較少見。證書通常需要每隔幾年審核壹次。等到復試的時候就不要過了。相當於壹起工作過的單位有證不行,什麽都幹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