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R&D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40號,2017)第壹條規定,人員勞務費。勞務派遣企業按協議(合同)支付給勞務派遣企業的工資和勞務派遣企業實際支付給外聘R&D人員的工資,屬於外聘R&D人員的勞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