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當地人事局報考;
2.資格審查;
3.打印準考證;
4.參加筆試;
5.參加面試;
6、體能測評和人民警察職業心理素質測評;
7.體檢;
8.招聘公告。
警察的職責是:
1,預防、制止和查處違法犯罪活動;
2.維護社會秩序,制止危害社會秩序的行為;
3.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4.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施消防監督;
5.管理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危險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