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農村建房需要的手續是:1。建房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如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2.有舊房的,如果出具了《宅基地使用證》,還需要復印件,因為證據註明房屋面積等相關事項作為審批依據之壹;3.申請人的建房申請書,在說明建房理由、建房地址、占地類型、面積等內容後,經村民小組長、村委會簽字蓋章後,送當地國土資源管理所,領取建房申請表。填寫相關內容後,報鄉鎮政府審核,並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