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昆山市戶籍登記暫行辦法》第七條第二款,下列人員戶籍在本市購買成套商品房產權證3年以上,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由公安機關受理:在本市單位合法就業5年以上(勞動合同由勞動保障部門簽訂);參加社保、醫保3年以上的,允許隨配偶及其最後壹個成年子女全家遷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