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查處。據了解,我市相關人才政策規定“畢業生與首次就業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未在我市再就業的,停發生活補貼;壹年內跳槽的,繼續執行補貼政策。”
關於手續,轉崗後在淄博市人才綜合服務平臺申報補貼,再就業後在淄博市人才綜合服務平臺確認信息。工作人員已經和妳溝通了具體情況。詳情請聯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