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壹年級的招生對象為符合下列條件者:
1.年滿六周歲的適齡兒童(8月31、2015日及以前出生);
2.四類適齡兒童,如①父母在福田區購房或租房並實際居住的深圳戶籍兒童;②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的子女;③父母或壹方有深圳戶籍的非深戶籍子女;④父母或壹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並在深圳居住滿1年且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