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業務是指房地產信托機構可以通過設立房地產經紀組織從事房地產經紀事務。
房地產經紀事務的主要內容包括房屋買賣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代理出租房屋和國有土地使用權;中介介紹、房屋交換和房地產咨詢服務。
房地產信托機構應充分發揮其聯系廣泛、信息靈通、信譽良好的優勢,積極開展房地產經紀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