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216條是物權歸屬和內容的依據。
不動產登記簿由登記機構管理。
《房屋登記辦法》第五條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統壹的房屋登記簿。
房屋登記簿是房屋權利歸屬和內容的基礎,由房屋登記機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