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的設置:有效期是報告的有效期,相當於評估結果的有效期。有效期本質上是報告責任期。提供的評估報告是正式交付的產品,只有正式移交給委托方後才對委托方有意義,所以壹般認為報告的生效日期應為提交日期。在評估基準日,甚至沒有出具評估報告和結論,所以根本沒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