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城管協管員薪酬由基本工資、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構成,建立動態薪酬晉升和調整機制。其中:基本工資按甘肅省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18年1.520元/人/月);崗位補貼560元/人/月,社會保險補貼340元/人/月。
3、城管協管員繳納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負擔,人員工資和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