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在房屋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問題,應當首先聯系物業管理單位,由物業管理單位根據質量問題的類別和物業管理的規定進行維修。屬於保修範圍的質量缺陷,應直接聯系物業管理單位或施工單位協商保修處理。協商不成,可以向質量投訴處理機構(當地住建局質檢站)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