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單位需要為員工購買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這些保險費用由用人單位和員工雙方承擔,員工的部分會從工資中扣除。
2.提供其他保險項目,如意外險、商業健康險等。這些保險計劃將為員工提供額外的保護和福利,但員工需要支付部分保險費才能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