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心理幹預機構從事心理督導工作3年以上(提供10督導案例);
(2)具有心理學、醫學、教育學碩士及以上學位者;
(3)具有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經過心理咨詢師初級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達到見習、實習標準並取得結業證書者;
(4)具有心理咨詢師、心理醫生資格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