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建安置房不能滿足現有居民正常居住的,壹方變更合同的,不得損害居民原有合法權益。如果拆遷方未能如期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您有權啟動法律程序補足房價款差額。
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有權申請危險房屋鑒定的是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危險房屋可能對公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依法主動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