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布招聘計劃,審核應聘人員資格;
2、學校對符合要求的考生進行教育教學能力評估;
3.組織應聘者參加“人才招聘綜合測評”和筆試、面試考核;
4.組織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教師專業素質測試》和體檢;
5.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進行政審,並報上級批準;
6、下達入園指標後,學校為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