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1.添加用人單位信息:用人單位須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組織機構代碼,到窗口領取《用人單位基本信息登記表》。
2.就業登記(招聘備案):用人單位攜帶勞動者就業失業證明、身份證復印件、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就業登記表、就業勞動合同登記表。
3.建檔:攜帶員工失業證、其他地區勞動部門出具的建檔函和招聘花名冊,為失業人員提供檔案查詢服務,協調檔案轉移和檔案保管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