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民事糾紛,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用證據維權,包括書證、證人證言等。,申訴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民事糾紛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方式選擇適合雙方的方式解決,處理時註意收集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