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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談財經

壹是全面加強學科建設

(1)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嚴守黨的政治紀律,確保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壹致,在反對民族分裂、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壹等是非問題上旗幟鮮明、立場堅定、態度堅決。各級黨組織特別是黨政領導要切實加強對黨員幹部遵守政治紀律的教育,以實際行動克服組織紀律松弛的問題。黨員幹部要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政治責任感,進壹步強化政治紀律意識,自覺堅持黨性原則,嚴格遵守“八不準”“七不準”規定,始終保持清醒頭腦、政治定力和務實作風,決不允許在執行西藏政策方面敷衍塞責,始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壹致。

(2)嚴守黨的組織紀律。引導黨員幹部自覺堅持黨性原則自覺接受組織安排和紀律約束。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發揮黨組織和每個班子成員的集體領導統籌決策作用。加強對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的定期分析考核,對執行不力、出現重大偏差和失誤的班子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強化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組織觀念和程序觀念,重申、完善並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積極探索維護組織紀律的有效途徑,堅決糾正無組織、無紀律、自由主義現象,堅決防止個人利益壓倒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壓倒整體利益,確保全縣統壹意誌、統壹行動。

(3)強化紀律剛性約束。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將執行紀律情況納入黨員日常工作、管理和使用幹部的全過程,對黨員幹部執行黨內政治生活準則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中央、省、市、縣委政令暢通,各項工作“不停頓”。

二是堅持不懈地推進作風建設

(壹)堅決糾正“四風”,深化正風肅紀工作。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要求,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從壹開始就深化正風肅紀,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解決聯系服務群眾“最後壹公裏”問題。在持續做好“7個專項治理”的基礎上,切實解決“9+2”突出問題,切實解決政績觀不正、落實不力、侵害群眾切身利益、行政行為不規範、違規選拔幹部、濫發錢物、利用婚喪喜慶斂財、違規經商辦企業和違規兼職、變相公款旅遊、 壹把手不正當行使權力和違規設立“小金庫”堅持集中監督、定期監督和隨機監督相結合,集中在重大節假日開展廉政提醒和暗訪,壹個時間節點壹個時間節點進行。 加大紀律問責力度,分批通報曝光典型案例。對疏於管理、放任自流,造成本地區本部門“四風”問題的,嚴肅追究主要領導責任。

(二)堅決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大力推進幹部作風轉變。深入貫徹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有關規定,堅決執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等規定,重點查處相互宴請、送禮和公款高檔消費問題,嚴格執行住房、車輛配備等工作生活待遇規定。進壹步完善機關聯系指導基層、黨員直接服務群眾、嚴格監督幹部的長效機制,紮實做好新形勢下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堅決查處和糾正扶貧、社保、教育、醫療、涉農、征地拆遷、惠民資金使用等方面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壹批影響黨群幹群關系的突出問題。整合區紀委和鄉鎮紀委力量,加大對農村基層監督力度。重點對農村黨務、村務、財務公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實行“三肯定、兩監督、壹問責”公開模式,及時發現農村基層公共資金、資源、資產使用中幹部不廉潔甚至違法違紀的問題,並予以處理,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3)健全完善作風建設常態化制度。鞏固作風建設成效,進壹步建立健全機關指導基層、黨員服務群眾和嚴格監督幹部的長效機制,讓弘揚黨的優良作風轉化為廣大黨員幹部的工作常態。抓緊制定公務接待、公車管理、辦公用房、資源節約等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細化標準,劃定紅線,嚴格執行。建立財政、審計、紀檢監察部門聯動監督機制,推動建立嚴格公開的財政預算、審批和審計制度,從源頭上杜絕“四風”問題。建立發現問題、懲治問題的長效機制,抓牢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積極調查,查明真相,及時回應群眾。

第三,加強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

(壹)推進積極預防腐敗戰略。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方案》2013—2017、省委《實施辦法》和阿壩市《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意見》2013—2017,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清泉縣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工作方案》。建立“主動預防、系統治理”工作機制,綜合運用案件、信訪、專項巡察等領域工作資源和成果。,共同研判新出現和趨勢性問題,深入挖掘和查閱典型案例,建立系統的預防腐敗工作機制,共同推進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級部門要把貫徹落實中央工作部署、省委實施辦法、市委實施意見、縣委實施意見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組織實施,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黨的建設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

(2)促進權力依法規範運行。加大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平臺和電子監察平臺建設力度,加快電子政務大廳建設,全面推行行政權力在運行平臺上依法規範公開運行。全面完成《行政職權目錄》編制工作,確保所有行政職權事項在全業務、全流程必須在操作平臺上辦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大簡政放權力度,精簡行政審批事項,做到“三統壹”(凡是法律法規規定不準審批的;凡是能夠由市場機制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壹律取消;所有直接面向基層、數量大、範圍廣、由基層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經濟社會事項都將下放給基層)。全面實行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制度,嚴格控制新設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行政審批程序,改進和優化行政審批方式,建立省、市、縣三級行政審批網絡服務機制。逐步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加強公共資源交易監管,促進更加規範有序、公開透明、公正高效運行。

(3)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充分發揮行政權力在依法規範開放運行和電子監察平臺中的作用,實現全流程監管、實時監控、預警糾錯和成效評估。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加強對政府職能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的監督,嚴格行政問責。切實規範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級部門領導幹部職責權限,做到“三不直接負責”(不直接分管財務、人事、工程項目和物資采購),合理分解、科學配置權力。加強對領導幹部決策權的制約和監督,實行“三重壹大”決策全程記錄、主要領導末位任職和終身問責制度。試點實行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制度。落實重大項目誠信備案審查制度。探索實施廉政風險預警試點。加強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繼續發揮信訪部門和政府網站反腐倡廉專欄和專題作用。

四是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壹)突出辦案重點,加大查案力度。堅持“老虎”“蒼蠅”壹起打,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腐敗。堅決遏制腐敗蔓延勢頭,嚴格審查處理違反黨紀國法、涉嫌違法犯罪的黨員幹部。嚴肅查處黨員幹部“四風”案件;嚴肅查處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汙賄賂、買官賣官、權錢交易、腐敗失職等案件;嚴肅查處發生在重點領域、關鍵環節和群眾身邊的腐敗案件;嚴肅查處工程建設、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礦業權出讓和國有產權交易領域的案件;嚴肅查處“壹把手”不集體研究“三重壹大”問題、廳級幹部吃拿卡要、基層幹部損害群眾利益、領導幹部權大於法、以權謀私等案件。

(二)創新辦案方式,完善查辦案件工作機制。落實腐敗案件查辦由上級紀委領導主抓、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向上級紀委報告的規定。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指揮中心”和“協調樞紐”作用,加強查辦案件的組織協調,加強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辦案協調,建立刑事案件快偵快辦機制,形成查辦案件合力。加大交叉辦案、異地辦案、提級辦案力度,提升案件突破能力。建立案件新聞發布制度,實行開門辦案,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三)註重查辦案件和標本兼治,完善預防腐敗體系。堅持痛定思痛、治病救人,對黨員幹部的問題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落實抓早抓小機制,對出現的問題及時批評教育,防止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對輕微違紀行為及時采取約談、函詢等方式,加大初核力度,加強誡勉談話,防止小錯釀成大錯。註重充分發揮查辦案件職能,實行典型案件通報制度,特別是“四風”案件要點名通報,並對黨員幹部進行經常性警示教育。落實案件反饋制度,督促重大案件、發案單位完善相關制度,舉壹反三、堵塞漏洞。

五、積極營造崇尚誠信的良好氛圍

(壹)主動占領反腐輿論陣地。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納入黨的宣傳思想和幹部教育培訓總體部署。整合各類宣傳平臺資源,拓展新媒體傳播手段,形成“壹體發展、整體聯動”的全媒體、大宣傳體系。加大網上宣傳力度,有效開展輿論引導和輿論鬥爭,著力打造網絡舉報受理、回復和處理平臺,建立健全信息發布、輿情咨詢、輿論引導、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等機制,使網站成為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有效平臺。

(2)不斷深化黨風廉政教育。把黨風廉政教育作為黨員幹部健康成長的基礎工程,強化縣級黨委和鄉鎮黨委責任,分層施教。堅持把廉潔從政教育作為中心組學習和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並作為黨校培訓必修課。深入開展案例教學、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大講堂”活動,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級部門“壹把手”帶頭每年至少上壹次廉政黨課,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現場教育;開展新任職領導幹部和職務犯罪機關(單位)幹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動,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感染力,做到警鐘長鳴;落實新提拔幹部公示期間廉政審查和警示教育制度。

(三)深入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將廉政文化建設納入全縣文化建設總體部署,大力實施廉政文化“八進”活動,打造清泉特色廉政文化示範基地,充分發揮廉政文化示範點作用。深入挖掘廉政文化資源,積極借鑒歷史上優秀廉政文化,培育壹批具有清泉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六、全面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

(壹)全面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強化縣委、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體責任。縣級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必須牢固樹立黨風廉政建設不力是嚴重失職的意識,自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第壹責任人職責。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壹崗雙責”要求,切實抓好班子領導,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開展述責述廉試點,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級部門主要負責人向縣紀委全會報告述責述廉情況。鄉鎮黨委、政府和縣級部門主要負責同誌每年向縣委提交廉政報告。

(二)大力支持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責任。強化縣紀委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監督責任,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作用,既幫助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又加強經常性檢查監督。縣級黨委和鄉鎮黨委要自覺接受紀委監督,支持和保障紀委履行職責。切實落實中央和省委關於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的部署,探索強化紀檢雙重領導的有效工作機制,制定紀檢雙重領導體制具體化、程序化、制度化意見,加強上級紀委對下級紀委的領導,確保紀委監督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

(3)健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機制。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深化政風行風人民滿意度測評,加強測評結果綜合分析,加大測評結果應用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法行為的鄉鎮、部門(單位),實行“壹案雙查”制度,既追究違法當事人的責任,又追究相關人員的領導責任,真正發揮責任制的威力。

七、落實反腐倡廉體制機制創新任務。

(1)進壹步整合監管資源,創新監管方式。整合區紀委、鄉鎮紀委力量,不定期對縣、鎮、部門進行專項檢查,突出問題、收集線索,強化監督震懾作用。整合紀檢監察、審計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充分發揮監督綜合效應。紀檢監察、組織、宣傳、信訪、審計、司法等部門要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聯動,建立監察信息研判處置機制,及早發現和糾正領導幹部不當用權問題。

(2)改革完善紀檢監察派出機構。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縣委有關精神,結合清泉縣實際,進壹步完善區紀委、鄉鎮紀委機構設置。逐步建立派出工作協調機制,派出機構對派出機構負責,履行監督職責。鄉鎮黨委和政府要自覺接受監督,提供工作保障。推進鎮村紀檢組織規範化建設。

(3)註重發揮紀委委員作用。進壹步明確紀律委員會成員的職責和工作要求,探索建立紀律委員會成員述職制度,督促其認真履職。建立紀委委員重大事項征求意見、重要信息通報、重點工作調研等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紀委委員參加重大反腐倡廉活動,開展有關部門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詢問,完善收集、處理、回復紀委委員意見建議的工作程序,加強工作保障,搭建紀委委員履職平臺。

(四)加強紀檢監察隊伍建設。加強領導,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制度保障、組織保障和能力保障。落實縣紀委書記、副書記提名考察和上級紀委會同組織部門要求。認真落實“轉變工作職能、方式和作風”要求,堅決把不該管、管不了、管不好的工作交還責任部門,強化紀律監督,加強對監管人員的監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缺位。引導紀檢監察幹部嚴守全省紀檢監察幹部“六個承諾”,進壹步提升“四種素質”和“六種能力”。開展案例學習、掛職鍛煉、分類指導、因崗施教等教育培訓模式,切實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綜合素質,打造壹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清正廉潔、公正無私的紀檢監察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