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這是第壹次找暑期兼職。我沒什麽經驗。我能找到什麽暑期工作?
市人社局:壹般情況下,學生的兼職經驗不足,因此可以找到不需要很多技術含量且容易上手的工作。例如,產品促銷、分發傳單、裝扮娃娃、電話調查、禮儀模特、家庭教育、流水線暑期工作等。這些是更常見的兼職工作類型。然而,兼職工作的所有要求都是相似的,例如勤奮,積極主動,樂觀和外向。
學生:當妳看到妳感興趣的工作時,如何進壹步確保這份工作的安全?
市人力社保局:關鍵是看到心儀的工作要打電話確認是否收費,必要時還要進壹步確認是否變相收取培訓費、照片費、保險費、抵押金、手工材料費等費用。如果確定不需要收費,確認對方的地址、聯系方式等。,並詢問有兼職經驗的同學或社會經驗豐富的朋友,看看是否值得去。
還可以了解兼職單位是否正規,如企業規模、求職者是否眾多、企業證照是否齊全、工作崗位是否明確等。如果妳想去單位面試或想去實地考察,妳最好帶朋友壹起去,妳也應該告訴妳的父母妳要去哪裏。註意不要為了貪圖所謂的“高薪”而落入陷阱
還應提醒的是,壹旦在兼職期間受傷或中暑,即使受傷與工作有關,也無法受到《工傷保險條例》的保護,因此安全工作非常重要。最低工資不能控制暑期工作。
學生:壹些兼職工作要求我填寫個人資料,並要求我抵押我的文件。這個靠譜嗎?
市人社局:個人信息不得隨意泄露,證件不抵押。即使是身份證的復印件也不要輕易交出。如果妳決定兼職後需要身份證復印件,妳可以在復印件上寫下目的,以免被用於不當目的。壹旦發現提交的證書副本被用於其他目的,應立即向警方報告。
學生:為了賺錢,兼職工作有最低工資嗎?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不同工種有所不同。此外,同壹份兼職的工資在不同地區也會有所不同。在壹些地區,如廣州,兼職工資按小時支付,如外國快餐服務和送餐員,每小時8至10元或以上;還有每月結算,壹般與實際勞動成果掛鉤。對於勤奮的兼職學生來說,1個月後的月收入應達到甚至超過1.500元。非專業工人的學生不能用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向老板要求至少多少錢,因為這個標準無法控制非專業工人。
同時,學生不能強迫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和購買社保。《勞動法》不能保護暑期兼職,但提前與老板訂立民事合同或達成關鍵的口頭協議有利於將來可能發生的糾紛的解決。工作並保留憑證有利於維權。
學生:暑期工作沒有法律保護,那麽我們如何保護自己,如果遇到欠薪我們該怎麽辦?
市人社局:因學生暑期兼職不屬於勞動合同關系,沒有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報酬完全由雙方約定。這與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上班的情況完全不同,因此勞動法不適用於大學生假期兼職,不與兼職員工簽訂勞動協議似乎是國內許多企業的做法。但這並不意味著妳不能通過兼職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申請兼職後,可以要求簽訂勞務協議,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或推諉,而妳想繼續工作,妳可以保留工作過程中可以證明妳從事這項兼職工作的文字、聲音、圖片和視頻記錄。壹旦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比如拿不到工資,它可以作為維權的憑證。維權時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向工商部門投訴,並拿出自己收集的證據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兼職工作是壹件苦差事。
從記者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在蓬勃發展的短期勞動力市場中,大學生兼職特別受歡迎,他們的工資也在上漲,但事實是這樣嗎?
記者從多個渠道了解到,家教、翻譯、銷售、做調查、賣報紙、發傳單、在餐館服務和看路面是最受學生歡迎的暑期工作。記者挑選了壹些“工作”,發現暑期工作並不像看起來那麽輕松和規範。在打工過程中,學生維護暑期工權益的意識相當薄弱。
場景1
服務員:9.7元的時薪重復單調。
大三時,家住汕尾的小文(化名)決定假期幹脆留在廣州,通過兼職學習實用知識、體驗生活。幾經碰壁後,小文終於接到了壹家大型跨國連鎖餐廳的面試電話。
面試只問了幾個基本問題:妳以前在餐飲業工作過嗎,妳能接受站幾個小時嗎?小文沒有想象到長時間站立的疲勞和麻木是難以忍受的。
“有壹次,我連續五個小時不停地搖晃和裝載薯條。“小文重復這樣毫無意義的動作。他每天壹上班就把自己的時間表交給經理,經理根據員工的空閑時間安排班次。
“我有很多空閑時間,所以經理直接填滿了我所有的空閑時間。在此之前,我連續工作了17天,沒有休息過壹天。”最後,因為實在太累了,小文向經理請了兩天假。“此外,我從不按時下班。”當天原定的工作時間為8小時。就在下班前,經理會過來勸說小文加班,直到他同意為止。
在記者承諾不透露公司名稱的前提下,小文願意透露自己的時薪為9.7元。入職前會要求妳上交壹些基本材料,比如身份證復印件、發放工資的銀行卡、學習證明、健康證明等。“但我壹開始沒有交健康證,因為還沒來得及拿,公司就說可以先上班,然後補證。”
在餐飲服務行業工作,少不了磕磕碰碰。公司會給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的學生壹些補貼嗎?小文說:“不行!沒有像以前那樣對燒傷進行補貼,但我很高興當時燒傷的程度不是很嚴重。”
“其實我不是很開心。”小文覺得,“我沒有輕松的心態去體驗,反而是疲憊和麻木。”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也許正是因為高密度的工作時間和機械性的工作,原本想通過暑期兼職學習壹些實用知識的小文顯得有些蒼白無力。
場景2
散發傳單:烈日下壹站6小時。
每年暑假,妳都可以發現有很多學生在廣州人多的商業區和街道散發傳單。
在15在11,太陽很高。在五羊村地鐵站入口處,記者看到壹名瘦弱的年輕人正在向匆匆路過的行人派發傳單。男孩名叫小林(化名)。他剛剛初中畢業。這是他第壹次做暑期工。他每天要在那裏站六個小時發傳單。
剛剛結束高考的馬驍也是散發傳單大軍中的壹員。這是她第二份暑期工作。第壹次工作時,她想在餐館當服務員,但在餐館端了壹整天的菜後,她發現自己的手臂特別酸痛,感覺整個手臂的肌肉都在顫抖。相比之下,她覺得“發傳單容易多了。”
小馬給記者算了壹筆賬:如果天氣晴朗不下雨,他通常每天工作6小時,每小時工資為65,438+00元,那麽壹天下來他將賺60元,工資將按月發放。她計劃今年暑假工作40天,這樣假期結束時她可以拿到2000多元。
在與記者半小時的交談中,小馬發出的傳單不到10份。但公司負責人對派發傳單的數量沒有硬性要求。早上8點開會時,他將收到300份傳單。如果沒有,他可以把它們送回商店。
像小林和馬驍這樣在街上散發傳單的學生還有很多。記者還采訪了曾經散發傳單的中山大學學生小華澤。他告訴記者,當時他去打暑期工,選擇發傳單,主要是想半工半讀,但“家教太難找了”。當時他剛好看到招聘的傳單就去了。沒想到這份工作幾乎沒有門檻。我去上班了。小華澤覺得自己在發傳單的過程中還是學到了很多東西,體會到了賺錢的艱辛。
廣州這麽熱的天氣,在戶外發傳單能拿到高溫津貼嗎?對於記者的問題,小華澤開玩笑地說:“妳想得太多了,所以負責人買瓶水就好了。”他說,萬依散發傳單時天氣太熱,不會中暑,所以他必須“照顧好自己”。
場景3
導師:找工作不容易,中介很狡猾。
壹直以來,家教因其薪資高、時間靈活、工作環境好等優勢,成為廣州大學生的首選工作之壹。
學校的勤工助學管理中心是華南師範大學許多學生找兼職的首選。今年暑假,英語教師專業的李子慧在這裏找到了壹份令人心動的家教工作。她介紹,華師大勤工助學管理中心導師部會對前來報名的學生進行培訓和考核,考核合格者將獲得就業證,方可接受導師工作。
此外,如果家長和學生之間出現矛盾,家教部門還將承擔“調解員”的角色。當記者以學生身份致電時,也得到了家教部工作人員的肯定答復。在正式輔導開始之前,中心還會發布通知,並特別建議學生第壹次去輔導時應由同學陪同。雖然給的工資不高,但這種安心的服務吸引了很多學生來這裏找家教。
官方中介有擔保,私人中介更刁鉆。在同學的介紹下,暨南大學學生黃華平曾在校外壹家家教機構找到了壹份家教工作。與校園內的勤工儉學中心不同,這類中介門檻較低,無需培訓也無需考核,但需要學生先支付壹筆可觀的費用。
此外,在介紹家教成功後,該機構還通過兩種方式收取費用。壹種是按次數壹次收壹百代理費;另壹種是簽訂合同賺取差價。在與父母交談後,黃華平發現他們之間的差額約為每小時10至30元。
談及合同,黃華平表現出無所謂的態度:“看壹眼就行了,反正沒什麽區別。而且單詞太多了,我可以快速閱讀。”當被問及他是否認為合同會有漏洞以便對方可以利用時,他調侃道:“壹般來說,這是我們想如何利用他,他們很少利用我們。”
相對於私人中介的不可靠性,隨著各大名牌輔導機構的興起,進入名牌機構兼職成為許多大學生的暑期選擇。
剛剛進入壹所著名補習班擔任助教的學生熊超,前後經歷了電話面試、現場面試、現場筆試和現場試講,還輾轉多個校區。整個過程與申請正式工作沒有太大區別。最後簽合同的時候,中介給了他15分鐘閱讀合同的時間,他也仔細閱讀了相關條款,過程很正規。
記者手記
暑期工什麽時候能結束“自救”生涯?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許多關於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安全生產、拖欠工資和最低工資標準等勞動相關問題的投訴在法律上無法得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保護。如有爭議,僅適用民法或刑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不能管理暑期工作。
從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以往調解的案件來看,暑期工工資普遍較低,且未與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協議,遇到問題不知道如何維權。在眾多陷阱中,黑中介騙取介紹費、以“某企業急招暑期農民工”為幌子引誘學生報名、收取中介費後杳無音信的情況屢見不鮮;用人單位非法收取不同數額的存款或者收取身份證、學生證作為抵押的;學生白忙,拿不到勞務費。
面對暑期工的陷阱,學生們似乎只能“自救”,比如掌握相關法律,熟悉工資、工作時間等諸多保護勞動者權益的規定;懂得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和義務;防人不可少,勇敢維護自我權利等等。
但是學生不成熟,需要認清企業和中介的偽裝。它們並不那麽“引人註目”,但關於暑期工作的法律規定只是零星地表達出來,而且其中許多內容模糊不清。
顯然,有必要為學生暑期打工的權利和尊嚴提供壹把“方上劍”。建議相關部門提前進行風險提示,加強勞動力市場監管,開通綠色舉報平臺。但是,當法律缺乏甚至空白時,可能沒有相應的維權規定。無論是執法部門還是暑期工都無能為力。最需要的是完善法律法規。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要專門為暑期工立法。關鍵是關於用途、工資、工作時間、簽訂勞動合同等。暑期工。能否有可量化的詳細操作標準和懲戒措施?同時,執法部門壹旦發現損害學生權益的行為,也必須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只有足夠的威懾力才能讓人心生敬畏。
暑期打工是尚未走出象牙塔的學生的“第壹課”。我希望這“第壹課”不會讓他們“厭倦和不被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