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在工業方面,新的經濟政策規定將部分恢復私營經濟,作為國民經濟命脈的企業仍將歸國家所有。換句話說,大型國有企業仍然實行計劃經濟,而只有中小型企業和國家暫時不能設立的企業才能允許私人經營(實行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是指通過市場配置社會資源的經濟形式。簡單地說,市場是商品或服務交換的場所或接觸點。市場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無形的。在市場上從事各種交易活動的當事人稱為市場主體。
市場參與者作為買方和賣方參與市場經濟活動。不僅有買家和賣家之間的關系,還有買家和賣家之間的關系。不考慮政府的作用,市場經濟體系中有兩個部門,壹個是公眾(消費者),另壹個是企業(制造商)。這兩個部門之間的關系可以解釋市場供求的壹般原理。
市場經濟壹旦產生,就成為經濟運行最有效率和活力的載體。迄今為止,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走上了市場經濟的道路。這種經濟體系的趨同,壹方面說明市場經濟具有較強的吸收性和兼容性,另壹方面也意味著經濟模式的多樣性和豐富性。
美國、德國和日本的市場經濟體制是迄今為止世界上相對成熟的市場經濟模式。他們有自己的特點和風格。這種市場經濟模式的多樣性和差異性既是各國市場經濟制度的特殊內容,也是各國相關經濟政策、國情和文化歷史傳統差異的反映。
1991世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在其研究報告《向市場經濟過渡》中提出了成功市場經濟的三種主要模式:美國的自由主義市場經濟模式;德國和壹些北歐國家的社會市場經濟模式:法國和日本的行政管理型市場經濟模式。
國外市場經濟模式的共性
世界各國豐富的經濟實踐使經濟模式在多樣化的基礎上日益壹體化。現代市場經濟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資源配置市場化。資源配置是指在社會經濟各方面配置資源以使經濟行為達到最優、最適度狀態的手段和方法的總稱。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根本區別在於,資源不是主要由習俗、習慣或行政命令來配置的,而是市場成為整個社會經濟的紐帶和資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在經濟運行中,各種社會資源直接或間接進入市場,由市場供求形成價格,從而引導資源在各部門和企業之間自由流動,使社會資源得到合理配置。
(2)明確界定經濟行為者的權利、責任和利益。家庭、企業、政府等經濟行為主體的經濟行為都受到市場競爭規律的制約和相關法律的保護,並被賦予相應的權利、責任和收益,成為收益和風險意識明確的不同利益主體。如果經濟行為主體的權利、責任和利益沒有明確界定,那麽各主體特別是企業就很難成為微觀層面上真正獨立的市場競爭主體。
(3)市場競爭是經濟運行的基礎。從市場經濟的概念來看,壹般強調競爭的有效性和公平性。為了實現公平競爭的目標,政府在法律上創造了壹個合適的外部環境,為企業提供平等的競爭機會。比如美國反壟斷法、德國反限制競爭法、日本反壟斷法等等。只有將所有市場利益相關者的活動納入法律框架,才能維護市場競爭的有序和正常運行。
(四)實施必要有效的宏觀調控。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時期,國家的經濟職能主要是保護經濟發展秩序,不直接幹預經濟運行。但是,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對經濟的幹預和調節已經成為壹種恒定而穩定的制度要求,政府可以運用經濟計劃、經濟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對經濟進行幹預和調節。其目的,壹方面是為經濟正常運行提供保障條件;另壹方面是為了彌補和糾正市場的缺陷。
(5)經濟關系國際化。現代市場經濟是壹種開放經濟,它使各國經濟本著互利互惠、揚長避短的原則進入國際循環。經濟活動的國際化不僅表現在國際進出口貿易、資本流動、技術轉讓和無形貿易的發展上,而且表現在對協調國際利益的各種規則和慣例的普遍認可和參與上。上述所有市場經濟的共同特征都值得發展中國家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借鑒,發達國家市場經濟的不同特點也應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