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入統計表的編制銷售中心物業管理部每月根據租賃合同約定的相關收費項目及其單價,結合各租戶收費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各租戶的收入統計表。收入統計表根據各項目的實際情況,設置了租金、水費、電費、空調使用費、空調維修費、垃圾清理費、電梯維修費等應收項目。
2.收費與催款1)每月4日前,收銀員會打印收費通知單給每個租戶。
2)收銀員於6月5438+00向所有拖欠租戶發出第1次催款通知,並於6月5438+05向所有拖欠租戶發出第二次催款通知。
3.收入統計表的審核與傳遞各項目出納應於每月3日前編制租戶應收賬款統計表,並提供電子版給財務中心項目負責人。每月底,出納將與物業管理公司的營銷費用、結算費用等零星收據匯總成統計表,打印成書面報告,經銷售中心物業管理部經理簽字後,提交給財務中心項目領導。
4.開具發票和收據。財務中心項目負責人根據收入統計清單開具房租、水電、空調維修、空調使用費等發票並交給出納。雙方在發票轉移單上簽字確認。
收錢
(1)財務中心各項目負責人向出納開具當月發票,作為收款依據。對於不需要發票的租戶(如鐘政工業園區的小商鋪)或不需要提供發票的收費項目(如鐘政工業園區的本體維修基金或汙水垃圾處理費),收銀員應直接向租戶開具收據,嚴禁無票收取。
(2)若租戶以現金方式支付款項,所有收銀員應於當日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賬戶,禁止收銀員過夜保管現金;租戶在銀行工作後上交的現金必須存入就近的ATM機,不能存入ATM機的現金必須存入保險櫃,總額不得超過2000元。如有違反,壹次罰款1,000元。
(3)嚴禁出納獨自攜帶現金乘坐公交車等交通工具回公司。壹經發現,罰款100元。
(4)如直接轉賬至公司銀行賬戶,各收銀員應及時通過電話、傳真或OA通知收銀員被轉賬租戶的名稱及金額。
(5)出納收到租戶的支票後,應在2日內將收到的支票送交出納,並註明支票簽發單位。
(6)出納收到款項後,應在交接本上簽字,交接本由出納保管。6.各項目收取的賠償、垃圾處理、下水道疏通等服務費用,出納應開具正式收據交公司,嚴禁使用白條。7.每個項目的主管會計應每月對出納已開的收據進行壹次全面審核。8.出納登記資金日報表。借款人收取承租人的租金、水電費、補償金等。,貸款人向公司支付金額,每月與項目負責人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