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采暖費按供熱面積收取,供熱面積計算方法如下:
1.住宅建築的供暖面積等於供暖房屋的建築面積(產權面積),扣除有陽臺隔斷(不包括儲藏室)、無供暖炕房、無供暖樓梯間和管道間的面積。
2.商業用戶、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和社會團體的供熱面積應按熱建築的建築面積計算。
3.供熱建築高度高於3米的,供熱面積按每增加0.2米增加10%計算(不足0.2米的按0.2米計算)。
4.坡屋頂建築采暖面積的計算方法如下:屋頂下表面與樓板之間凈高小於1.2m的空間不計入采暖面積;凈高為1.2m ~ 2.2m的按投影面積的1/2計算;所有凈高超過2.2米的都包含在供熱區域內。
5.供暖管道穿過的直徑為80mm(80mm以上)的未供暖房間按有供暖的房間計算,供暖面積的計算方法同上。
擴展數據: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房屋的公寓結構越來越多樣化,有些陽臺是封閉的,有些不是封閉的,有些浴室有暖氣片,有些沒有。在收取取暖費時,供暖面積是按照建築面積的壹定比例計算的,供暖面積與建築面積的比例在50%到80%之間,這是相當不同的。
另壹方面,住建部產權登記處在辦理產權證時,也登記了房屋的建築面積和套內面積,並沒有供暖面積的明確概念和準確數據。
因此,近年來,按供熱面積收費暴露出的問題越來越多,供熱公司與熱用戶因供熱面積差異引發的矛盾越來越大,信訪問題大幅增加。
為解決這壹矛盾,參考全國大部分城市和省內其他市州的做法,市政府決定從2014-2015采暖季起,在平涼市統壹按建築面積收取采暖費。
人民網-甘肅網友質疑按建築面積收取取暖費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