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標準是高還是低?我們可以自己計算並輕松驗證。
首先,如果壹個普通工薪族上下班8小時,每小時工資不低於12元,這意味著如果他上班8小時,他每天可以獲得96元。如果1個月按22天計算,總收入為2112元。所以這個收入當然不能說很高,只能說很壹般,甚至比北上廣深很多地區的最低工資還差。當然,時薪12元只是最低標準。正常情況下,大學在組織學生勤工儉學時不應該低於這個標準,但可以高於這個標準。
其次,教育部在這個辦法中還有壹個規定,就是學生參加勤工儉學的時間原則上每周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不得超過40小時。這意味著,如果學生按照最低時薪計算勤工儉學工資,即使他每月工作40小時,也可能拿不到500元。從這個意義上說,勤工儉學的總收入只能說是杯水車薪,還不如找個校外家教。如果相關高校是按照起薪發放工資的話,那麽大學生通過校園勤工儉學獲得的收入其實是相當有限的。
當然,教育部和財政部已經修改了這壹標準,並將起薪定在相對較低的水平。其實他們也考慮過。畢竟,勤工儉學只是為學生提供了壹種補貼的方式。如果工資定得太高,參加勤工儉學的學生就會太多,學校也會補貼太多的錢,結果可能是入不敷出。因為學校是按事業單位管理的,不是企業自負盈虧,不以盈利為目的。只有把勤工儉學的起薪定得低壹些,讓真正有需要的人來,才能實現這個政策本身的目的。
妳覺得教育部的這個標準怎麽樣?妳願意參加學校勤工儉學還是自己找校外家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