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江西 財經 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了做好學院2022年的招生錄取 工作 ,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錄取原則,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院全稱: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學院代碼:13441
第三條?辦學類型: 獨立學院
?第四條?學院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青城市科教大學城青年大道59號
第五條?學院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制:四年。學生入學後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所在專業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符合 畢業 條件者,由學院頒發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畢業 證書 ?;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學士學位。
第二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院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分專業招生計劃經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社會予以公布。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院招生簡章,或在學院網站上查閱。
第三章?錄取規則
第七條?學院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壹招生 考試 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八條?學院本科的錄取批次在江西省為本科院校第二批次,在其它省(直轄市、自治區)的錄取批次由當地招生主管部門確定。調檔比例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文件規定為準。在考生保證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按照 高考 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非第壹 誌願 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誌願。征集誌願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完成招生計劃。
學院在 浙江 省、 上海 市、 海南 省、 天津 市、 北京 市、 山東 省、 遼寧 省、 河北 省、 江蘇 省、 福建 省、 湖北 省、 湖南 省、 廣東 省、 重慶 市招生的各專業選考科目具體要求以各省、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具體投檔錄取原則按相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文史、 理工 類專業錄取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後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誌願”原則進行。所有填報專業誌願都無法滿足的,如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藝術 類專業成績認可各省組織的統考成績,錄取時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體條件符合要求、文化和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招辦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 分數線 情況下,按各省藝術類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錄取。
第十條?學院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
第十壹條?學院開設的公***外語課程為英語。對報考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其他專業無語種限制。
普通類其他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條件下,文史類考生排序依次為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排序順序依次為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
第十二條?招生錄取時男女比例無限制。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普通高等學 校招 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執行。考生應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的有關規定,選報符合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否則,學院有權調劑到其它適合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招生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錄取結果及時在學院招生網站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章?獎勵及資助政策
第十四條?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誌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 學費 減免、臨時困難補助、企業獎、助學金等國家層面和學院層面的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學生獎助體系。
第十五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後,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誌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企業助學金等為輔。
第十六條學院設立了“十 大三 好學生標兵”“十大優秀學生幹部標兵”“十大素質標兵”“十大自強標兵”“十大創新 創業 標兵”“十大優秀 黨員 標兵”“十大優秀團員標兵”“ 學習 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獎學金、先進榮譽評選制度。 大二 學年可申請參評,用以獎勵品學兼優學生,鼓勵同學們向優秀看齊。
第五章?入學與註冊
第十七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 新生 ,持錄取通知 書 ,按我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後,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壹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六章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十八條?學院收費標準按江西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有關文件(贛發改收費[2016]417號文)執行。文科類專業學費為13000元/生·學年,理工科類專業學費為14500元/生· 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為15500元/生·學年,住宿費為1200元/生· 學年。
第七章?其他
第十九條?學院招生辦公室通訊地址:江西省贛江新區***青城市科教大學城青年大道59號。
辦公電話:0792-4391172 ?
學院網址:/?
E—MALL郵箱:xdjjglxy@jxufe.cn
第二十條?學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壹條?本章程由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壹致,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