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責任險的賠償金額應根據保險合同規定的保險責任和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991年9月22日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令第89號)進行確定和計算。《機動汽車保險條款》第八條規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分五個賠償檔次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其保險費用分別為800元、1040元、1250元、1500元、1650元,被保險人可以自願選擇投保。這壹條款規定了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也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依據。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款計算方法
第三者責任險的賠款計算方法分兩類: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承擔的賠償金額超過賠償限額時:賠款=賠償限額x(1-免賠率)
當被保險人按事故責任比例應承擔的賠償金額低於賠償限額時:賠款=應負賠償金額x(1-免賠率)對第三者責任險賠款進行計算時,被保險人應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1、賠款計算依據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以及據此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當調解結果與責任認定書不壹致時,對於調解結果中認定的超出被保險人責任範圍內的金額,保險
2、對於不屬於保險合同中規定的賠償項目但被保險人己自行承諾或支付的費用保險人不予承擔。
3、法院判決被保險人應賠償第三者的金額,如精神損失賠償費等保險人不予承擔。
4、保險人對第三者責任事故賠償後,對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賠償費用的增加不再負責。
■事故責任限額
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是保險人計算保險費的依據,同時也是保險人承擔第三者責任險每次事故賠償金額的最高限額。
1)每次事故的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簽訂保險合同時按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的檔次協商確定。第三者責任險的每次事故的最高賠償限額應根據不同車輛種類選擇確定。確定方式如下:
(1)在不同區域內,摩托車、拖拉機的最高賠償限額分4個檔次:2萬元、5萬元、10萬元和20萬元;摩托車、拖拉機的每次事故最高賠償限額因不同區域其選擇原則是不同的,與《汽車保險費率規章》有關摩托車、拖拉機定額保單銷售區域的劃分相壹致。即廣東、福建、浙江、江蘇4省,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計劃單列市(深圳、廈門、寧波、青島、大連),各省省會城市,各自治區首府城市屬於A類,最低選擇5萬元,其他區域屬於B類,最低選擇2萬元。
(2)除摩托車、拖拉機外的其他汽車第三者責任險的最高賠償限額分為6個檔次: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100萬元以上,且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例如,6座以下客車分為5萬元、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及100萬元以上不超過1000萬元等檔次,供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自行協商選擇確定。
2)主車與掛車連接時發生保險事故,保險人在主車的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發生保險事故時,掛車引起的賠償責任視同主車引起的賠償責任。保險人對掛車賠償責任與主車賠償責任所負賠償金額之和,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
註意
掛車投保後與主車視為壹體,是指主車和掛車都必須投保了第三者責任險,而且是主車拖帶掛車。無論賠償責任是否是由掛車引起的,均視同是由主車引起的,保險人第三者責任險的總賠償責任以主車賠償限額為限。主車、掛車在不同保險公司投保的,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應向承保主車的保險公司索賠,還應提供主車、掛車各自的保險單。兩家保險公司按照所收取的保險單上載明的第三者責任險保險費比例分攤賠償。
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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