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財經大學自考本科畢業生學位授予有關規定
壹、申請學位的條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
1、本學年本科畢業生;
2、外語成績達標(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自考本科段外語成績在70分(含)以上者;
(2)、獲全國公***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含)以上、大學英語四級(含)以上證書者(頭尾六年有效);
(3)、參加江蘇省成人學位英語考試及格者;
(4)、外語專業專科(含)以上畢業者。
3、本專業學位課程考試成績平均在70分(含)以上;
4、畢業論文成績為良好或優秀。
二、各專業學位課程:
會計專業(管理學學士)
1、高級財務會計(管理會計)
2、政府與事業單位會計(預算會計)
3、審計學
三、學位課程考試成績認定:
(壹)參加自學考試其學位課程平均成績達到70分者,可直接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二)參加自學考試其學位課程平均成績達不到70分者,可在登記畢業之前重新參加自學考試本專業的學位課程的考試,以達到學位課程平均成績70分以上的要求。
(三)南京財經大學除成人學位英語課程外,不再組織學位課程的考試。
四、申請辦法:
1、凡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考生,可向南京財經大學報名申請。考生在參加論文答辯時,到南京財經大學自考辦領取《學位申請表》,並交驗英語等級證書原件。
2、申請時間:上半年畢業的考生於當年的9月1日至9月15日;下半年畢業的考生於次年的2月25日至3月10日。申請截止日後10天在南京財經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網站上公布收到申報材料考生名單,供考生查詢。
3、申請材料及費用:學位申請表(原件);畢業證書、公***英語三級、英語四級、六級證書、畢業生登記表(均為復印件)。1張1寸免冠彩照(照片反面註上考生姓名)。申請及評審費200元。如報考成人學位英語考試,須另交35元考試費和1張1寸免冠彩照。
4、郵匯地址:“南京財經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收”,郵編210003,電話:025-83495959
五、學位評審時間:每年三月資格審核,學位證書發放時間請四月登錄南京財經大學自學考試辦公室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