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來淮創新創業的頂尖人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采取“壹人壹策”做好住房保障服務。每年在淮工作4個月以上且無自有住房者可免費入住精裝專家房,且無使用期限。
來淮海創業就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人才,在本人無住房或用人單位未安排住房的情況下,可申請入住市、縣人才公寓。其中,碩士及以上學歷人才可免費入住3年,本科生、專科生可在3年內按照同區域公租房市場租金標準的50%和70%繳納租金,期滿後需按照公租房租金標準騰退或全額繳納租金;對於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才,如果他們沒有自己的住房或用人單位沒有安排住房,他們可以按照住房保障的相關政策申請共有產權房、保障性租賃房或公共租賃房的租賃補貼。如果他們申請共有產權房的保護,他們可以在政府投資的最高份額為擔保標準的50%的情況下與政府形成共有產權。
人才來淮安創業並繳納養老保險等社保後,在淮安購買首套規劃用於居住的商品住房時可申請住房補貼。
1.頂尖人才和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按住房總價的50%發放住房補貼,申請時在淮創業或全職工作5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發放10%,最高200萬元。
2.創業型高層次人才將按照創辦企業年均收入超過654.38+05萬元、500萬-654.38+05萬元、200萬-500萬元的標準分別發放50萬元、40萬元、30萬元住房補貼。
3.對我市“333產業”等實體經濟企業引進的博士、碩士研究生以上人才、“雙壹流”本科生、普通本科生分別發放30萬元、654.38+0.5萬元、654.38+0.5萬元、5萬元住房補貼。
4.我市民辦非企業引進的博士及以上學歷、碩士學位人才分別發放住房補貼1.5萬元和1.0萬元。我市事業單位引進的博士及以上學歷人才,發放住房補貼654.38+0.5萬元。
5.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人來說,可以提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最高額度可以放寬到4倍。
擴展內容
每個人才只能申請壹次購房補貼。如果夫妻雙方都符合要求,可以疊加享受購房補貼。已取得專家住房產權或已申請住房補貼的,不得申請人才公寓、共有產權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已入住專家住房但尚未取得產權的,不得申請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租房租賃補貼;已享受人才公寓保障的,不得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已申請住房補貼或享受共有產權住房保障的,將停止發放公租房租賃補貼,不再提供人才公寓。各地人民團體和住建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共同做好監督管理工作。
享受住房補貼的人員需在淮工作5年及以下,每實際工作1年按20%的比例退還住房補貼。已繳納住房補貼的商品住房在淮繳納社保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