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農民主體性缺失及原因分析
(壹)參與度不高為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各省份特別是農業大省都相繼出臺了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各級政府在脫貧攻堅、環境整治、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投入許多項目和資金,大力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但是老百姓卻反映平淡,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熱情不高,出現了鄉村振興上頭熱、下頭冷的局面,各級政府對鄉村振興部署較多,下發文件也較多,而實際落實較少,鄉村振興僅停留在塗墻、蓋房、建廣場階段。在壹些欠發達農村地區,以農村空心化、農民老齡化、農業邊緣化為代表的“新三農問題”突出,留在鄉村就業的農民素質參差不齊,缺乏扶持、引導和培訓,農民對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精神和宏觀政策缺乏了解,市場開放條件下農業競爭力不強,農村產業發展面臨諸多困境,農業農村對勞動力的吸納能力有限,外出務工成為農民的職業首選,鄉村振興存在基層政府熱情高漲、工商企業壹哄而上,鄉村本土“原住民”左右觀望的局面。
(二)參與人才較少鄉村振興需要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的人力資源,更需要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的“三農”工作隊伍。城鎮化高速發展導致生產要素從鄉村向城市單向流動,特別是青壯年勞動力的流失導致農村人才荒蕪。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7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2017年農民工總量達到28652萬人,其中1980年及以後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逐漸成為農民工主體,占全國農民工總量的50.5%。與“農壹代”相比,新生代農民工生活方式、鄉土觀念發生變化,前者以“孤身”進城、個體化遷移為主,與鄉村保持著水乳交融的關系,“農閑進城務工、農忙返鄉務農”是常態,“城裏賺錢、村裏蓋房”是他們的普遍取向;後者更多是“攜妻帶子”式的舉家流動、遷徙,離土出村不回村,8
9.4%的新生代農民工基本不會農活,鄉土觀念淡薄,回鄉意願不強,更期望能在城市落腳定居。由於大量勞動年齡人口進城打工,我國鄉村整體處於人口凈流出狀態,鄉村人口的年齡結構、性別結構嚴重失衡,留守在鄉村的大多數是老人、婦女、兒童,嚴重制約了農業和農村的現代化進城。農民主體性構建的關鍵,是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參與鄉村振興。
(三)農民的參與權受限在鄉村建設和農業經營中,基於小農經營和國際國內農產品大市場的矛盾,面對鄉鎮政府、村組織的強勢推動和幹預,分散經營的農民不想參與、不能參與,只把農村農業作為最後的屏障。壹方面,農民的平等權受限,家庭聯產承包制後,農民成為分散經營的個體,無論是鄉村規劃、發展集體經濟,還是土地征遷或流轉,個體村民面對村集體組織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缺少話語權,無法獲得平等協商的權利,包括決策權、談判權和交易權,使得農民的創造性被抑制,個體村民被邊緣化和孤立化。另壹方面,作為弱勢群體的農民,由於長期以來形成的“等、靠、要”思想,諸多事情依賴政府,而部分基層幹部為了突出政績和評比,過多包辦和行政命令也限制了農民的參與權,很多農村改革依靠自上而下推動,農民的創造性不足或被動參與,往往是“政府拼命幹,民眾壹邊看”。
(四)參與能力不足因分散經營的村民個體文化差異較大、流動性強和能力不足,影響鄉村振興中農民主體性的發揮。首先,農民文化程度低導致其自身能力不足,如資本積累能力、信息獲取能力、市場競爭能力、資源利用能力和經濟合作能力等。據統計,目前務農人員小學和初中約占70-80%,高中占10%。其次,農村人力資源開發管理體制待完善,農民培訓不到位。政府的培訓項目效率不高、內容針對性不強、規模小、經費不足、監管不到位,企業參與不積極,農民工積極性不高,培訓機構不規範、套用國家培訓經費、組織化程度低,農民工教育體系不完善等。第三,農民組織化程度低,鄉村固有的農業經營碎片化、居住格局分散化,專業組織、行業協會規模小、數量少。截止到2017年底,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達到20
1.7萬家,但由農民自發成立、實行民主管理、真正能夠代表農民利益的合作社仍然不多,功能也相對薄弱,多數農民處於無組織化、弱組織化、被組織化,應對新時代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的能力不足。鄉村治理的弱化致使農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依據上級安排被動參與。
二、鄉村振興背景下農民主體性構建的思路鄉村振興離不開農民的積極參與,構建農民主體性就是讓農民成為鄉村振興的參與者和受益者,而不是_業農村改革的旁觀者,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的建設主體和治理主體作用。農民最珍惜和熟悉土地,與農業農村有割不斷的血脈。只有讓農民來經營農地,才能保障農業生產可持續健康發展;只有尊重農民的意願,才能更好地保護鄉村村落和傳承優秀鄉村文化。
(壹)大力宣傳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方針黨的十九大提出鄉村振興戰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連續出臺關於促進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文件,但是農民了解支農惠農相關精神的途徑、內容較少,參與的熱情不高。各級政府和涉農部門要大力宣傳鄉村振興戰略、鄉村發展規劃等,讓農民了解鄉村振興戰略總目標、總方針、總要求,了解鄉村振興的人財物等制度保障,了解國家對“三農”扶持力度和振興鄉村的堅定決心,深切感受鄉村振興給自己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激發農民思想上重視、實踐上參與。要重塑農民對鄉村振興的信心,認識到鄉村不是城市的附庸,而是可以大有作為的天地。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終極價值就是讓億萬農民在鄉村振興中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農民主體性構建就是讓農民成為鄉村振興的動力源,提高農民的參與度,積極引導民眾參與決策、監督決策、評價決策,發揮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
來源:當代農村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