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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加強基層審計幹部培訓的針對性

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高低,對審計執法質量、審計服務水平都有重大影響。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不斷發展,要求我們基層審計幹部不斷掌握新知識、積累新經驗、增長新本領,也對新形勢下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進壹步加強和改進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增強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是擺在我們面前亟待研究和解決的壹項課題。壹、準確把握基層審計幹部隊伍素質的現狀就基層審計機關而言主要是重視程度不夠,對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的內在規律把握不夠,認為培訓工作難見實效,存在表面應付,形式主義的情況;壹些審計幹部對審計信息化建設以及依法治審等工作除了被動應付外,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巨大變化沒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缺乏敏銳的洞察、主動的認識和積極的互動。工作進取思想淡漠,普遍存在“得過且過”思想、“自滿”思想、“畏過”思想和“推諉”思想,囿於經驗,滿足現狀,主動精神、主人翁意識缺乏。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工作實踐中,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壹)培訓工作缺乏創新意識。雖然每年都要制定相應的培訓工作計劃,但培訓內容多側重於理論性和知識性,加強專業知識、更新知識培訓和幹部繼續教育的工作做得還不夠,對新形勢下審計工作存在的問題沒有及時進行分析、研究,沒有結合工作實際為審計幹部“充電”,教育培訓在壹定層面上流於形式,效果欠佳。(二)基礎性工作薄弱。首先是師資隊伍力量薄弱,與培訓工作的發展需要不完全適應。如何培訓屬於自己的兼職師資力量,提高兼職師資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待進壹步研究。其次是專業培訓陣地缺乏,沒有將現有的教育培訓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發揮最佳效益,實現資源***享。第三是培訓工作的方法也有待進壹步改進,現在網絡、信息等技術已經普及,應擺脫以往面對面授課的培訓方式。(三)教學形式較單壹。教學形式仍停留在“妳講我聽”、“滿堂灌”、“填鴨式”單壹的教學模式上,缺乏學教雙方的互動,學員在教育培訓活動中的主體地位不突出。這種教學形式較陳舊,只起到壹般的傳輸知識、信息的作用,對於調動學員們的積極性,提升學員的創新能力,作用並不明顯。(四)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壹些制度不符合工作實際,流於行式,沒有發揮作用,註重培訓數量、不註重培訓質量,對參加培訓幹部的紀律性要求不夠,對幹部缺乏約束力和促進力。同時也缺少相應的保障機制,激勵獎勵機制不健全,執行不力,形成“學與不學、做與不做”區別不大,無法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參與學習的積極性。(五)工學矛盾突出。有不少幹部反映,影響教育培訓的主要因素是工作太忙,走不開。實際中也發現,在培訓過程中,幹部因工作請假的比較多,有時導致受訓幹部無法做到全脫產進行培訓,沒有做到“教育培訓與工作”相結合。二、全面加強基層幹部教育培訓的針對性針對當前幹部教育培訓方面存在的問題,為進壹步提高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針對性,下壹步要從以下五方面著手:(壹)要在培訓內容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參訓幹部的年齡層次、知識結構、工作要求等情況,按照“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合理設置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內容,提高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壹是要加強思想道德教育。引導廣大壹線幹部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廣泛開展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合理謹慎、職業勝任、保守秘密、廉潔奉公、恪盡職守為基本內容的審計幹部職業道德教育,教育幹部幹壹行、愛壹行、鉆壹行、精壹行,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成績。二是要加強財經法律法規培訓。繼續深入開展審計法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的培訓,不斷提高依法治審的本領。凡新出臺財經法律法規政策都要及時組織幹部學習,弄懂基本要求,使基層審計幹部嚴格按法律法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審計。三是要加強財務會計知識的培訓。使基層審計幹部熟悉會計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論,掌握會計核算方法,較好地掌握各種行業主要經濟業務的會計處理方法、會計報告的編制和分析方法,提高分析和處理會計實務的能力,熟悉會計軟件的操作和運用,提升幹部會計業務素質,為做好審計工作奠定堅實基礎。四是要加強計算機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審計水平。特別是要加強基層審計幹部對審計管理系統工作流程和現場審計實施系統操作的培訓,從而不斷提高各崗位人員對審計應用軟件的熟練程度,提高審計效率。(二)要在培訓模式上提高針對性。要根據成人教育培訓的特點和規律,在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過程中轉變過去那種“滿堂灌、填鴨式”的陳舊教學方法,針對不同的培訓對象和內容,努力在培訓載體、方式等方面進行創新,不斷提高培訓模式的針對性,確保培訓效果。壹是在培訓載體上進行創新。要充分運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教育培訓工作,進壹步拓展培訓的空間和載體。積極穩妥地推進審計遠程教育培訓平臺的建設,整合現有信息資源,建立審計幹部參加教育培訓的信息采集和電子化管理機制。逐步實現全體審計幹部能夠在線學習、視頻培訓、網上練兵,拓寬培訓渠道,提高培訓效率。二是在培訓方式上進行創新。大力推廣研究式、參與式、互動式教學。廣泛運用案例式教學,把審計實際工作中的真實事例加以典型化,通過相互討論,提高審計幹部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根據基層單位需要培訓的人員多的特點,上級審計機關可采取巡回培訓的辦法,組織師資到基層,針對壹些業務重點工作,進行現場教學培訓,同時解決基層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三)要在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由於院校教師在政策理論方面更具優勢,而系統內兼職教師則更了解審計工作實際,因此,在基層審計幹部培訓師資配備上提高針對性主要是要做到“內、外”結合。壹是“內”的方面:就是要加強兼職教師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審計系統內資源,選聘壹批實踐經驗豐富、理論和教學水平較高的人員擔任兼職教師,形成由領導幹部以及審計業務骨幹組成的兼職教師隊伍,建立師資庫,實現資源***享。要加強兼職教師管理和考核,調動兼職教師的積極性。二是“外”的方面:壹方面就是把知名的專家教授請上門來,為基層審計幹部講授前沿的審計政策理論知識。另壹方面,就是走出去,依托財經、審計院校等專門施教機構的師資力量辦班培訓。(四)要在時間安排上提高針對性。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在時間安排上,必須遵循成人教育的內在規律有針對性地開展培訓工作。壹是堅持“三為主”。根據幹部零碎時間多整塊時間少的特點,把學習要點整理成自學提綱,以崗位自學為主;根據幹部晚上時間多白天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晚上自學為主;根據幹部假日時間多平時時間少的特點,鼓勵基層審計幹部以星期天和節假日學習為主。二是合理確定培訓時間。按照培訓對象的不同,合理確定培訓時間的長短,以確保不影響本職工作。三是實行彈性學習制度。為解決工作與學習的矛盾,可探索采用學時學分制度。推出壹定數量的“自選式菜單”課程,由幹部根據自身需求挑選,實行個性化培訓,滿足幹部的不同層次需求,采取分段、分散學習的方法,通過累計學時學分的辦法抓學習效果的落實,達到規定學分即算完成學習任務。(五)要在管理機制上提高針對性。在今後的教育培訓工作中要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學習的積極性,強化培訓管理,促使基層審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真正取得實效。壹是完善教育培訓激勵和約束機制。在績效評定、崗位安排、工作獎懲等方面,把學習培訓情況作為壹個重要的衡量指標,尤其是在選拔基層審計領導幹部時,將培訓情況或獲得的審計相關資格、職稱作為選拔任用的重要條件,增強廣大審計幹部學習的動力。堅持述學、評學、考學相結合,對學習優秀並在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同誌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完不成教育培訓任務或學習效果不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通報批評。真正落實培訓與使用相結合的原則,解決幹部學習不積極、不主動、不紮實,既沒有壓力,也沒有動力的問題。二是健全學員管理制度。實行培訓班跟班制度,由組織培訓的單位派出聯絡員跟蹤了解培訓進展情況,及時幫助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建立完善班委會制度,每個培訓班都要建立班委會,加強自我管理,組織開展實踐活動。建立培訓情況通報制度,凡是培訓時間在十天以上的培訓班,學習結束時要對學員進行考試考核,並以培訓情況通報的形式,將考試考核結果向參訓人員所在單位通報。建立和完善幹部教育培訓檔案,如實記載幹部參加教育培訓情況和考核結果。三是完善教育培訓工作考評制度。基層審計幹部培訓重心在基層,培訓任務的完成也主要靠基層,因此,上級審計機關要完善對基層審計機關培訓工作考評的指標體系,加強對教育培訓工作的考評。要重點考核培訓計劃的制定,培訓制度的落實,培訓組織實施及效果情況等。對於培訓效果可采取每壹至兩年進行壹次基層崗位人員全員考試的辦法,將各單位平均成績進行排名並計入考核結果,對考核成績優秀的基層審計機關予以表彰,對成績差的單位取消當年評先資格並責成寫出書面檢查,從而促使各基層審計機關對幹部培訓引起高度重視。(湖北省羅田縣審計局 潘麗霞 胡勝平)